沙特标准、计量与质量局(SASO)近日发布了关于电机能效要求的标准SASO IEC 60034-30:2013, 所有通用的低压中型电机需符合该标准的要求. 即自标准生效日起,沙特相关部门将不允许生产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,也不允许这样的产品进入沙特。
法规生效日期
自2015年7月1起, 出口沙特的电机需要符合IE2 的要求。2017年1月1日起, 电机能效标准升级为IEC3标准.
SASO
法规涉及的产品范围
SASO IEC 60034-30:2013覆盖了单速、三相、笼型感应独立式电机:
额定电压最高为1000V;
输出功率在0.75kW ~ 375kW之间;
2/4/6极电机;
在S1工作制(连续工作)电机或者S3工作制(断续周期工作)电机,并且负载时间80%或者更高;
可直接接入电网运行;
其额定工作条件符合IEC 60034-1第6条的规定。
法规不包括的产品:
专为IEC60034-25中涉及的变频工作的电机;
集成在终端产品内的电机(如:泵、风扇、压缩机),不能将其与终端产品分开来进行测试;
制动电机,齿轮减速电机和绕线转子电机;
专门被设计做以下运行的电机:
> 工作环境最高温超过400℃
> 潜在的爆炸性环境(如:防爆电机)
> 完全浸入液体(如:潜水式电机)
> 起动转矩超过额定转矩的100% (如起重机电机)
> 有外部冷却的电机(如:风冷电机,液体冷却电机)
> 在封闭容器内部,并且是整体系统的一部分(如:罐式电机)
法规实施方案:
法规范围内的电机需在有资质的实验室测试并符合最低标准要求,即可向SASO授权机构申请符合性证书(COC),COC上会列明IE等级和能效百分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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